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给客户提供最有价值的法律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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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浩天”)创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北京。历经多年发展,浩天现已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长沙、成都、重庆、福州、贵阳、海口、杭州、合肥、济南、昆明、南昌、南京、南宁、宁波、青岛、石家庄、沈阳、苏州、天津、太原、温州、武汉、乌鲁木齐、无锡、西安、徐州、银川、郑州、北京(密云区)、北京(昌平区)、香港、旧金山36家办公室和浩天胡关李罗(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及1家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浩天在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150家合作律师事务所,可为全球客户提供一站式、多领域、跨国界的专业法律服务。
浩天现有500余位合伙人及顾问,2000余名律师和专业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英语、日语、韩语等多种语言的法律服务。浩天是中国优秀的大型综合性高端商事律师事务所之一,连续多年荣获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亚洲法律杂志(ALB)、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s)、IFLR1000和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等国际法律评级机构的推荐及奖项。
浩天各业务团队均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项目经验,他们不仅是深谙各个领域的法律专家,而且熟悉中国的投资环境和各个行业的不同商业惯例,拥有深厚的实务经验。浩天通过紧密高效的团队合作,能够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给客户提供最有价值的法律服务方案。
1. 浩天在破产重整与特殊资产处置领域竞争力及创新性
2. 破产与重组业务的发展趋势、挑战性以及应对经验
3. 在实务角度对企业客户的建议
4. 徐羽律师对自身以及团队的规划与期望,以及面对市场的快速变化,律所的布局与应对之道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破产重整与特殊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牵头合伙人
Q:破产重整与特殊资产处置是浩天的核心优势业务领域之一,在您看来,贵所在该领域的竞争力与创新性体现在哪些方面?能否结合具体案例为我们介绍一下?
A:首先,浩天是一家能够做破产“全流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一方面我们和目前在做破产业务的所有同行一样,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投资人的代理人、债务人股东的代理人或者是债权人委员会的代理人,参与破产程序。比如忠旺集团破产重整的案件,浩天是作为意向投资人的代理人参与案件,再如渤钢破产重整的案件、泸天化集团的破产案件,浩天是作为金融债委会的代理人参与案件。同时,浩天在2019年入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能够作为代理人,接受债权人、投资人的委托参与破产案件,同时能够接受法院指定,作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全面负责破产案件的进程。
其次,破产重整的核心要素是投资人的介入,因此,如果有针对性的遴选最合适的投资人,对于一个破产重整程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浩天是一家能够给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因此,我们有充足的资源和渠道将破产重整程序和投资人实现对接。事实上,浩天作为管理人的数个破产重整案件,均通过我们实现了投资人的对接和落地。
A:首先是“协同”。破产重整业务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很多,各方当事人的破产程序中的利益关注点是不同的,债权人关注的是清偿率,是偿债方式,投资人关注的是投资成本和投资完成后对企业的控制权和预期收益,这些利益大多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也就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关系必然是错综复杂的。但重整计划是必须要各方都同意才能通过并实施,这就需要参与程序的每一方都要有大局观,都要有协同合作的意识,这样才能确保重整工作有序进行。其实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不仅是当事人之间,受理法院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协同意识也至关重要,近年来的府院联动机制其实强调的就是在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协同。
第二是“坚韧”。坦率讲,破产重整业务工作量很大,工作难度很大,工作风险也很大。我们承办的破产重整案件,债权人动辄几百家,每一项债权申报的审查,都相当于一个争议解决案件,一些从事制造业的企业,光是资产清查盘点和权属核实就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如果没有坚韧不拔的毅力,长时间、不间断地处理这样的海量工作,是没有办法从事这项业务的。难度大更是显而易见,如果各方当事人意见分歧不大,可能就直接庭外重组了,不会选择破产重整程序,换言之,当事人之所以经过权衡选择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完成整合,就是因为各方矛盾很深、积怨很深,需要法院、管理人作为中间方,来协调各方的利益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平衡的状态,这个时候管理人实际上不仅是要主持程序,更重要的是要解决问题,而且是必须迎难而上的解决问题,因为这个时候实际上是企业的最后一道防线了,如果在这个程序里,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企业就只能走向清算,所以管理人不能放弃,但凡有一丝可能都要继续坚持,因为你的手里是一个企业的生命。
A:近年来,我们在从业的过程中明显感受到,破产案件的数量是激增的,越来越多的企业经由破产清算的途径退出市场,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的途径重新走进市场。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破产重整程序的本质,这个本质就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不意味着对企业就必然是一个负面的评价,更多的是企业经营者,自主选择了这样一个具有司法强制力的资产和债务重组方式,以此提高重整成功的可能性,并且保障各方在此过程中做出的承诺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因此,针对企业客户,我们的建议是首先要意识到破产重整并不意味着彻底地失败,相反的,反而是企业脱困和重生的机会,因此要积极的去面对相应的程序;其次,破产重整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要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要有权利让渡的心理预期;最后,破产重整是一个复杂和需要多方协商的过程,因此企业要留出足够的时间来进行相应的程序。
A:从事破产业务的最大的挑战实际上并不来源于法律业务本身,而是来源于破产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以及破产案件办理结果中,隐含着的许多社会效果的因素。我们办理的破产重整案件,绝大多数破产企业都是行业的头部企业,都是当地的重点企业,这些企业的破产重整,往往涉及整个产业链的利益调整,涉及一地、一省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稳定,尤其是随着破产重整业务的优势越来越得到主流市场的认同,许多经营存在问题的国央企、城投平台和房地产企业都愿意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寻求新的发展机会,破产业务的社会效益也愈发重要。因此,我们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还需要把整个破产重整的程序纳入到体现积极的社会效果的轨道中。
A:首先,万变不离其宗的是要持续学习。破产业务虽然在近几年有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但和其他法律业务相比,依然是一个新兴业务,也面临许多新问题,我们作为破产法的实践者,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实际上是在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同行的有益做法,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不免走过冤枉路,但更多的是创造性的突破。新的公司法颁布了,对于商业主体的退出机制有了更详尽的规定,我们之前一直在研究新公司法与破产业务的衔接。现行破产法颁布于2006年,至今已经18年,新的破产法正在制定,浩天依托于破产管理人协会,也为新破产法的制定建言献策。未来新破产法,将是一部总结既往实践经验,同时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重要法典,相信会开启破产业务领域的一个新的篇章,我们要做的最基础的工作,就是持续学习,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学习党中央对于破产业务的重要政策,这样才能保障团队的专业度,保障每一个破产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对于市场的快速变化,浩天首先要进一步发挥全国布局的优势,聚拢人才和资源。目前,浩天通过“破产清算、重整和特殊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统一协调全国总分所的破产业务,我们会进一步发挥委员会的作用,统一培训、统一调度、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真正做到把全国的人才和资源调动起来,共同服务律所的破产业务。
其次,浩天要充分发挥研究院的作用,正如前所述,破产业务在立法层面、执法层面和具体操作层面,虽然在不停的完善过程当中,但整体都还处于一个非常初步的阶段,甚至很多方面还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而浩天研究院正是一个以专业、行业划分为基础,对专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开发、整理和运用的机构,浩天会充分发挥研究院的作用,整合立法者、执法者、学者、律师的各个角度和维度,就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和攻关,争取不仅为我所自身的破产业务提供创新、高效的解决思路,也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和推动提出我们的建议。
电话:8610 6502 8912
邮箱:xuyu@hylandslaw.com
徐羽律师是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破产重整与特殊资产处置部”专业委员会牵头合伙人。
徐羽律师牵头的浩天“破产重整与特殊资产处置部”,全国总分所共计有30名合伙人和100多名律师和助理,为律所核心业务部门。徐律师负责浩天破产业务部门的协调整合、理论研究和市场拓展。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中,带领部门团队及分所担任过管理人、金融债委会法律顾问、债权人法律顾问、重整人法律顾问以及政府法律顾问等各个角色。主要项目包括:北京汇源公司重整案、中国铝业集团公司重整案、雨润集团100余家合并重整案、云南澄德公司重整案等等。
徐羽律师同时也在争议解决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商事争议,先后为多家大型国企、知名集团企业、事业单位、海外投资企业等,提供过法律服务,对合同法、公司法、投融资相关的法律作了非常深入研究,拥有丰富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并能够充分运用仲裁、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承认境外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工具,维护客户的核心权益。